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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工厂申报

     项目概述

       

    近年来我国工业总体上尚未摆脱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的发展方式,资源能源消耗量大,生态环境问题比较突出,形势依然十分严峻,迫切需要加快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绿色制造体系。对此,工信部先后发布了《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绿色制造 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 586号), 旨在加快推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打造绿色制造先进典型,引领相关领域工业绿色转型。

     绿色工厂重点建设领域及范围

       

    绿色工厂建设要坚持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围绕标志性产业链建设,重点在家用电器、纺织、医药、食品、轻工、钢铁、建材、机械、汽车、化工、有色金属、电子信息、节能环保装备制造、新能源装备制造、资源综合利用、再制造等重点领域选择一批工作基础好、代表性强的优势骨干企业创建绿色工厂。

  对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原油加工、烧碱、焦化等高耗能行业,所推荐企业的能耗水平原则上应达到或优于相应国家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先进值。

     绿色工厂数量

       

    


      绿色工厂评价依据

       

  绿色工厂评价指标分为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具体要求包括基本要求和预期性要求。其中,基本要求是纳入绿色工厂试点示范项目的必选评价要求,需满足指标体系中所有基本要求才可进行绿色工厂申报,即一票否决项,而预期性要求是绿色工厂创建的参考目标,鼓励地方结合地区发展水平、参照预期性指标提出更高的要求。

  具体来说,绿色工厂评价一级指标包括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和绩效6大类,共细分为25项二级指标,总分共100分,其中,基础设施分值占比20%,管理体系和能源资源投入都为15%,产品和环境排放都为10%,绩效占比30%。

  (1)基础设施方面,主要包括通风采光良好;布局规划合理;满足生产需求,同时不浪费资源;厂区内能源计量设备要齐全等;

  (2)要有相关的三体系和能源管理体系认证;

  (3)能源和资源的投入情况,主要包含可再生资源、清洁能源;采用新型能源,优化生产工艺;合理利用设备的余热和余压;借助智能技术和物联网技术,提高能源的配置效率等;

  (4)产品评价方面,主要包含材料的选用上、种类要集中,可回收程度高;采用标准化设计,提高产品的使用周期;在整个生产流程中对碳足迹进行跟踪等;

  (5)环境排放方面,如容积率、单位产品废气产生量、单位产品废水产生量等相关指标要达到相关绩效标准等。

加分项



       绿色工厂评价指标

       

  绿色工厂应在保证产品功能、质量以及制造过程中员工职业健康安全的前提下,引入生命周期思想,满足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与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环境绩效的综合评价要求。

  绿色工厂评价指标:(1+6)个一级指标,(2+24)个二级指标。

  具体要求:基本要求和预期性要求。基本要求是纳入绿色工厂试点示范项目的必选评价要求。预期性要求是绿色工厂创建的参考目标。

 

       绿色工厂评价流程

       

  (1)编制年度创建计划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结合本地区重点产业发展现状,选择一批基础条件较好、具备创建条件和创建意愿的企业进行储备培育,同时根据本地区工业企业发展实际情况按年度制定绿色工厂创建计划,并在每年12月底前将下年度创建名单报省工信部门,省工信部门据此编制全年度创建计划。

  (2)企业自主申报

  ①支持基础条件好的企业对照绿色制造体系相关标准和要求,树立绿色、低碳、节能、循环发展的理念,加大绿色化改造投入,全方位提升绿色化水平,启动绿色工厂创建工作,进行自评价并形成《自评价报告》。

  ②自评价达到国家级绿色工厂的申报企业,按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要求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进行评价并编制《第三方评价报告》。第三方评价合格后,于每年6月底前向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含《自评价报告》和《第三方评价报告》)。

  (3)各地市初审上报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地区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审查重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真实性、符合性,项目申报材料完备情况,指标达标情况等。初审后将申报材料汇总并于每年7月底前报省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4)省级评估确认

  省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有关评价标准,组织行业专家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初审汇总上报的绿色工厂示范项目进行评估审查。

  (5)推荐国家示范

  省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于每年11月底前,从省级绿色工厂管理申报主体中,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推荐申报国家级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名单。工业和信息化部将通过专家论证、公示、现场抽查等环节确定国家级绿色工厂管理企业名单。


      申报绿色工厂的好处

       

  (1)符合国家绿色制造合规要求:通过创建绿色工厂,梳理和识别国家、行业、地方绿色制造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化生产要求,保障企业合规运营;

  (2)改善用能结构,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通过创建绿色工厂,有助于分析和优化企业能源资源结构,提高企业绿色制造管理水平和竞争力,降低生产成本,实现企业绿色和可持续发展;

  (3)提高企业产品竞争力:通过创建绿色工厂,提升企业工厂制造体系的高端化、智能化和绿色化,使得企业早日适应绿色消费市场,提升相关产品占有率和出口竞争力;

  (4)提高企业绿色影响力:通过创建绿色工厂,有利于树立企业热衷环保公益、履行社会责任、绿色发展示范的良好企业形象,从而提高企业知名度和影响力;

  (5)获得资金奖励或补助:入选绿色工厂名单后,企业可一次性获得地方政府的奖励资金和投资补助、创建补助等资金(国家级:50-100万不等;省级10-50万不等);

  (6) 获得其他专项资金支持:入选绿色工厂名单后,企业可持续性获得地方政府在财政专项资金、专项建设基金及工业转型升级资金等方面给予的资金支持;

  (7)获得免检和电力保供机会:入选绿色工厂名单后,企业有机会享受环保免检及冬季、夏季限产限电时有优先保供权等优惠政策;

  (8)有机会进入政府采购目录:入选绿色工厂名单后,企业相关产品有机会进入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目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等;

 (9)有机会获得绿色金融支持:入选绿色工厂名单后,企业有机会获得金融机构“绿色工厂贷”“绿色节能贷”“绿色信用易贷”“金融租赁”“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金融支持。

 

     绿色工厂的政策利好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和《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各地区积极响应并发布了依据当地特点制定的相关政策措施,为激励工业企业积极进行绿色工厂的创建和申报,对于入选国家级工厂名单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或补贴。

  绿色工厂

  1.扶持方向:支持获得国家、省、市绿色工厂称号。

  2.申报条件:符合申报项目基本条件,申报单位已获得国家、省、市绿色工厂称号。

  3.扶持标准:奖励,国家级奖励金额不超过50万元,省级奖励金额不超过30万元,市级奖励金额不超过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