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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水产品卫生许可证条件

  (一)、国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申请表;

  (二)、省级卫生监督部门出具的生产现场审查意见;

  (三)、企业标准;

  (四)、经认定的涉水产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并附上检验申请表、检验受理通知书、产品说明书和采样单);

  (五)、代理申报的,应提供委托代理证明;

  (六)、可能有助于评审的其它资料。

  以上材料提供原件1份,复印件4件;另附完整产品样品1件;大型水质处理器应提供产品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