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10月1日期,ISO/TS16949的审核(初次审核、监督审核、再认证审核或机构转移)都将停止。已经获得ISO/TS16949认证的企业必须按照现有审核周期时间(如监督审核或再认证审核)按认证规则5.1.1章节进行转版审核。
(1) 如果下一个安排好的审核是年度监督审核,转版审核需满足相关规定中6个月(提前/延后一个月)、9个月(延后一个月或提前两个月)或12个月(延后一个月或提前三个月)的审核周期。在不能满足此时间节点的情况下,认证机构需根据IATF规定启动认证退出流程。相关现场审核员应根据认证规则规定重新安排转版审核;
(2) 如果下一个安排好的审核是再次认证审核,审核期限满足IATF规定的换证审核时间要求(最多可以提前三个月但不能延后);
(3) 如果在IATF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转版审核,根据5.1.1章(如已启动认证退出流程,则参照8.4章),要求企业根据偏差许可重新进行初次审核;
(4)未能在IATF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换版审核的企业, 只要在ISO/TS16949最后一次审核的18个月内进行IATF16949的初次审核,则一阶段审核可以免除,认证机构无须向IATF申请特许。